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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依法应当经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消防设计经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5、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消防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2. 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设备的检测。

3.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体灭火剂、气体灭火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4. 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5. 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口等设备的检测。

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检测。

7. 消防电源和配电系统:包括消防电源、配电设备、应急电源等设备的检测。

8. 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窗、安全疏散通道等设施的检测。

9.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括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的检测。

10. 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设施:如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检测。

办公标准层消防排烟设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第8.5.3条规定: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消防排烟方式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自然排烟方式、机械排烟方式,以及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方式。

防火分区

1、 新规细化并总结了各类建筑防火分区,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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