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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配置

1、灭火器的设置要求(顶部距地面不大于 1.5m,底部离地不小于0.08m)。

2、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一个计算单元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不宜多余 5具)。

3、灭火器的配置基准(A类从轻至严重分别为 1A/100㎡、2A/75 ㎡、3A/50 ㎡)。

4灭火器的保护距离(A类从轻至严重手提式分别为15m、20m、25m,推车式分别为 30m、40m、50m)

5、计算单元的小配置级别计算公式:Q=KS/U(室内栓:0.9、灭火系统:0.7、室内栓+灭火系统: 0.5;歌网商寺地增加30%)。

6、ABC 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 (1-2kg: 1A;3-4kg: 2A;5-6kg:3A)。

7、灭火器维修 (水:出厂3,首次维修后每年;干洁二出厂5,首次维修后每两年)。

8、灭火器报废(水: 6;干洁: 10;二:12)。

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情况,可分为:

湿式系统:有压水,不低于 4℃且不高于 70℃,通用、直立、下垂、边墙型;

干式系统:有压气体,低于 4℃或高于 70℃,充气和气压维持装置,直立、千式下垂型;

预作用系统:不充水或充以有压气体,严禁误喷、充水、替代干式;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灭火后能自动关闭,复燃能再次启雨淋系统:室内净空高度超过闭式系统允许净空高度必须迅速扑救,严重危险级II级场所:

水幕系统:的一种不以灭火为主要目的的系统,分为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

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组成和功能

1、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组成:

1) 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外观一般有:1#电源指示灯、1#电源合闸指示灯、2#电源指示灯、2#电源合闸指示灯。

(2) 装置由配电箱、按钮、指示灯、转换开关、断路器电源线路等器件组成。

2、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功能:消防设备电源末端切换就是消防设备的两个电源相互切换,互为备用电源的一种供电形式。

办公标准层消防排烟设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第8.5.3条规定: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消防排烟方式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自然排烟方式、机械排烟方式,以及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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